
近日,' target='_blank' >银监会批复同意' target='_blank' >国家开发银行筹建住宅金融事业部。银监会指出,' 国开行住宅金融事业部的成立,一方面能够有效缓解棚户区改造相关工程建设的资金瓶颈制约,另一方面是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手段,对扩内需、转方式、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稳经济增长
4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小微企业发展、棚户区改造、铁路建设进行了专项部署,制定了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作用和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
“在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背景下,当前制定的稳增长政策具有"温和持续、统筹考虑、相互结合"的特点。”国家开发' 银行金融研究发展中心主任郭濂表示,“"统筹考虑"是指统筹考虑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和惠民生。稳增长需要增加的投资更多是本来就要做的有助于经济转型和经济均衡的投资,只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时候在节奏上提前而已,并不是另起炉灶另外增加一块投资。例如,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迫切需要。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可以发挥棚户区改造产业链条长、乘数效应大的优势,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刺激' 消费增长,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基础和动力。”
联合资信的一份报告指出,根据2013年保障房建设目标,棚户区改造对投资的拉动效用最大,占保障性住房投资总额的46.57%,租赁性住房占32.22%,产权式保障性住房占21.09%。
4月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今年要更大规模推进棚改,必须抓住资金保障这个“牛鼻子”,把政策支持和市场机制有效结合,尤其要发挥好依托国家信用、服务国家战略、资金运用保本微利的开发性金融的“供血”作用,为棚改提速提供依法合规、操作便捷、成本适当、来源稳定的融资渠道,保证棚改任务的资金需要,并努力降低资金成本。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国开行多次召开会议全面部署支持棚户区改造专项工作,并设立住宅金融事业部这一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特殊机构,认真做好与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的衔接,推动省级统贷平台建设,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评审和贷款发放。截至4月29日,国开行今年已累计发放棚户区改造贷款1062亿元。
促金融改革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应将中央政府出台的稳增长方案与“促改革”结合起来。“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为降低融资成本,收益率较低。虽然商业银行一直是国开行金融债券的主要持有者,但当国开行棚户债收益率低于贷款利率时,银行是否还愿意持有?或者即便高成本持有后,是否会激进放贷、提高贷款利率来弥补资金被占用的损失?”该人士称,“此时,需要放宽存贷比限制、适度或定向降准来配合,或许这也是一个促进金融改革的机会。”郭濂表示,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大、期限长,社会外部效益强但商业效益不高,需要以改革创新思维,推动建立市场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为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郭濂建议,发挥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重要作用,制定政策性金融专项支持政策,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城市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规范透明、成本合理、期限匹配的融资服务。
银监会2013年报显示,去年,银监会按照《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出台相应信贷政策,创新金融支持模式,持续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信贷支持力度。截至2013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8134亿元,同比增长22.2%。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不只来源于银行信贷,而是“多管齐下”。2011年9月,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求: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比例不低于10%。
2013年8月底,' target='_blank' >发改委发文,对棚改项目发债募集资金额度进一步放宽至总投资的70%,并首次明确企业发行“债贷组合”专项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2013年7月,由国开行担任“综合融资协调人”的国内首只“债贷组合”试点企业债券—2013年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债券成功发行。' target='_blank' >国开证券任主承销商,国开行湖南分行提供8亿元项目贷款支持。
联合资信报告就“债贷组合”模式在棚改债中的应用指出,其创新点在于银行的引入,一方面,银行提供贷债统一授信,为棚改债的偿还提供备用信用支持;另一方面,银行作为综合融资协调人,在债券存续期内通过动态长效监控,强化包括贷债在内的整体债务风险管理,为棚改债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偿债资金的归集起到一定的监管和风险提示作用。因此,债贷组合方式有助于更好地防范债券违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