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广州8月20日电(记者 王凯蕾)为有效应对频发的“飞单”现象,广东省银监局近日出台《关于加强理财及代销产品销售管理防范员工违规私售风险的通知》,对" 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及代销产品销售套上“紧箍咒”。
“飞单”是指" 银行员工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私自销售非本行自主发行的" 理财产品、非本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 私募基金等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承诺的超常规收益率高达9%-15%。由于隐秘性强,“飞单”行为往往是在产品不能按期兑付收益,甚至出现本金亏损时才暴露,事前预防和监控难度很大。
据悉,此次通知明确了银行理财及代销产品销售环节的“规定动作”,包括要求银行在自主研发的理财产品的销售文本中公布“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产品代码等。尤其是针对前期疑似遭遇“飞单”的客户主要是通过转账汇款购买的情况,通知特别要求,对于通过柜面办理向部分投资类企业账户转账汇款的客户,交易金额超过50万元的,银行应向客户核对并提示风险。
同时,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进一步提升产品信息、风险信息、投诉渠道等的透明度。银行营业网点应提供可供客户使用的个人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在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风险提示语,鼓励有条件的银行对理财经理推介销售行为进行全程录音或录像等。
针对前期疑似“飞单”案例中客户不能区分产品性质导致资金损失的情况,通知要求理财经理须承诺其推介、销售的产品均为本行自主发行理财产品或授权代销产品。为避免其他人员借银行营业场所销售违规产品,通知要求银行严禁非本行工作人员进入营业网点开展任何形式的营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