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分行《长安' 银行延安分行关于周磊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长银延字〔2016〕18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周磊长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相关任免文件及时抄报我分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自动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注销手续。
此复。
2016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关于核准周磊任职资格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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