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银监会宣城监管分局关于' target='_blank' >孙宏健等任职资格的批复
宣银监复〔2017〕1号
安徽泾县铜源村镇' 银行:
《安徽泾县铜源村镇银行关于孙宏健等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泾村银发〔2016〕64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分局研究,核准孙宏健安徽泾县铜源村镇银行董事、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张峰、黄琴、胡凤飞安徽泾县铜源村镇银行董事的任职资格。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后,任职文件请及时抄送我分局。
特此批复。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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