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 银行:
你行《河北'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德生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冀银发〔2017〕2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孙德生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请你行将孙德生任职文件抄报我局。孙德生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将到任情况书面报告河北银监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河北银监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2017年3月1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河北银监局关于孙德生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