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岩涛任职资格的批复粤银监复〔2017〕89号广州' 银行:
你单位《关于广州银行曹岩涛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广银报〔2017〕7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曹岩涛任广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二、前述任职人员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此复。2017年4月6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广东银监局关于曹岩涛任职资格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客服热线:18391752892
手机看新闻
了解更多外汇信息
微信扫描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