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房管部门获悉,近期南京一些' 房产中介公司利用购房人急于拿' 房产证以早办贷款的心理,故意编造出所谓的“加快费”,声称只要购房人交来1000元,就可以帮忙早日获得产权证。对此,房管部门提醒:所谓的“加快费”决不存在。
房管部门连日来接到了多起投诉,其中一位王姓市民今年4月看中城东的一套' 二手房,经过中介撮合,最终以150万的价格和买家签订了买卖合同。由于当时' 二套房贷新政已出,王先生担心影响贷款,但中介机构称,只要王先生交1000元的“加快费”,他们就有办法在很短的时间让他拿到产权证。为了赶在新政执行之前贷到款,王先生便交了“加快费”,但眼看快到正常拿证的10个工作日了,房产证却还没有影。焦急之余,王先生只能向房管部门投诉咨询,方知受骗。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转让、抵押等手续,房管部门已推行“限时限次办案”,严格禁止以加快名义收取当事人费用。(方市兴汪晓霞)
客服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