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前落幕的2012年上海“' 两会”上,很多聚焦民生的提案成为市民关注的话题。这些民生提案中可能就蕴藏着新政策法规的试点和出台。今年初,已有不少新的政策法规实施,2012年注定是深化改革和创新推进的一年。
回首2011年,一些已经实施多月的新法规,已切实影响着百姓生活
《社会保险法》:初步实现老有所养
今年年底,市民老张将要退休了,但是他参加的城镇职工' 养老保险只缴费了11年,因此被告知还不满足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的条件。“这怎么办?”老张急坏了,“如果不能领取养老金,不仅这些年的工作白白辛苦了,今后养老也没有了保障。”
在朋友的建议下,老张拨打了上海社保服务电话12333进行咨询,得知虽然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未满15年,但是可以延长缴费4年,4年后仍可按月领取养老金。这下,老张如同吃了一颗定心丸,“不管怎么说,我的老年生活有保障了。”
2011年7月1日,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 法律《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使广大劳动者最为期盼的“老有所养”初步变为现实。据了解,新颁布的《社会保险法》将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并首先将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的难题进行了妥善解决,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劳动者在跨地区就业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也就是说,社会保险关系能随本人“漫游”全国,解决了参保人员在不同城市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养老保险关系衔接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问题。此外,该法规更广泛的对事业单位职工、外国人、自由职业者、农民工等这些不同类型的求职者产生积极影响,如事业单位职工养老由政府买单;老外也可参加社会保险;自由职业者亦有工伤保险;农民工享受社会保险等。
有学者表示,新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一方面提高了国家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另一方面让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保护了百姓的权益。
《婚姻法》新解:改变市民买房态度
2001年,王先生与徐小姐登记结婚。2003年,经商议,王先生母亲和哥哥将其名下的一套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份额以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先生。2011年3月,王先生与徐小姐通过法院调解自愿离婚。2011年9月,徐小姐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提出要对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购买的上述房屋三分之二产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
上海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与其母、兄于2003年8月签订买卖合同,由王先生母亲与兄长将房屋三分之二的产权以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先生。实际上,3人之间分别系母子、兄弟关系,是原私房拆迁安置所得,鉴于1万元的价格远低于系争房屋三分之二产权的市场价格,且并无证据证明王先生实际支付1万元的情况下,可认定为王先生母亲与兄长将房屋三分之二产权赠与王先生。上述赠与虽然发生在徐小姐、王先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产权登记于王先生一个人名下的事实,可推定为是对王先生个人的赠与。因此,所争房屋完全属于王先生的个人财产,徐小姐无权要求分割。而这也成为上海运用《婚姻法》新解判决的第一案。
2011年8月13日,新“婚姻法' 司法解释三”一经施行就受到上海市民高度关注和热议。新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据此,很多女性认为,该司法解释改变的是婚姻中夫妻传统的买房态度及传统的女性在家“相夫教子”的观念。“新司法解释直接导致的结果是,有房男性的离婚成本大大降低。”被问及《婚姻法》新解的影响时,白女士这样表示。而在采访中,很多女性也表示,新解释更可能促使生育率下降,由于女性因为生育和抚养孩子会丧失工作机会,以往传统的惯例是男方置房产,女方陪嫁妆。但双方离婚后,嫁妆已消耗完,女性只能净身出户。与其这样,还不如把精力放在工作上,比在家生养孩子更划算。
在《婚姻法》新解出台后不久,男女双方都据此拉响“房产保卫战”。一项针对《婚姻法》新解的调查显示,在受访者中,79%的女性要求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与此相反,52%的男性不愿意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另外,新解释还可能导致独立买房的女性增加,并改变择偶观念。但有部分法律界人士指出,新解释目的旨在用司法制度倡导夫妻各自经济独立,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
《' 个人所得税法》新版:工薪阶层' 个税减负
2011年最令广大市民激动的新法规,莫过于9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在国企工作9年多的王先生表示,“听说新版《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实施后,我还拿着计算器算了一下,之前的月工资是7456元,每月要缴纳个税716元,而现在每月只需要缴纳291元,一年下来,多挣了5100元。”
刚刚工作一年的白领小赵显得更兴奋,因为按照他的月工资2887元计算,新税法下,他再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据了解,根据新的个税法案,一方面免征额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另一方面,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下调为7级,此外还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并适当扩大了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阶层税收负担。' target='_blank'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 target='_blank' >王建凡表示,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经过调整以后,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就意味着6000万人将退出个税缴纳群体。
一位大型企业的会计师也向记者表示,修订《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体现了“高收入者多纳税,中等收入者少纳税,低收入者不纳税”原则,减轻了中低收入人群的负担。对工薪阶层来说,税收少了,拿到手的钱多了,新的个税法案在调节贫富两极分化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