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堂漫画公积金政策关系到很多家庭的住房问题,因此它的变动和调整也备受关注。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促进住房保障和住房合理消费作用,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镇江市近日推出新的公积金政策。其中包括,子女买房父母可成为共同还款人,“多余”公积金可用来还商贷,公积金可用于支付物业费等等。记者从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新政将于今日起开始正式实施。有专家表示,此举将可以缓解部分职场新人的“购房难”,也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
新政1
90平方米以下 首付两成其余可贷款
为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调整后的政策对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其中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20%,其余80%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处副处长唐广介绍说,一般情况下,职工申请贷款最终能贷多少是由贷款额度上限、抵押物价值、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因素综合决定的。此次政策调整是针对中低收入家庭首套刚需房的扶持政策,政策出台后,中低收入家庭普通自住住房首贷公积金贷款,可以不考虑月缴存额的限制,在不突破贷款额度上限以及抵押物充足的前提下,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20%,其余80%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90~144平米的,首付30%,其余70%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政2
子女购房 父母可成为共同还款人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新就业人员住房消费的扶持力度,新就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父母也可申请成为共同还款人,使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账还贷,有效提高新就业人员住房消费能力。
对于新就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目前的政策仅限于父母可以购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此次政策调整进一步扩大了可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人群范围,新就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父母也可以申请为共同还款人,共同参与还款,对解决新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有着明显的促进作用。
所谓新就业人员,是指从各类学校毕业之后5年内参加工作的,婚否不作限制,他们以自己名义购房时,可以把父母的公积金取出,作为购房款使用。而只要子女属于新就业人员,父母除了可以一次性取出公积金为孩子购房,今后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共同还款。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新就业人员,加上双方父母,一共可以使用6个人的公积金用于购房,并使用6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共同还款。
新政3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提前归还商贷
为了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部分归还住房贷款,有效减轻职工还贷压力。提前部分归还住房贷款顺序为首先转账归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次转账归还商业购房贷款。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前,只能优先归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得他用。
目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购房贷款的,在公积金购房贷款未还清之前,职工账户住房公积金只能用来归还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等同于公积金住房贷款。在提取金额上均规定不能超过一年的还贷金额,也就是不允许提前部分还款。然而随着缴存职工收入的增加以及镇江市制度执行的进一步规范,人均月缴额水平也不断提高,出现了部分借款职工月缴额大于贷款月还款额的情况,由于目前的规定不允许提前部分还款,导致这部分人群一方面是“负翁”,另一方面公积金账户余额逐月增加,但看得到用不到。
新政4
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支付物业
为了适当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保障住房消费。新政策允许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镇江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套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要求是,每次可提取不超过上一年度应付物业管理费用。之前,相关规定在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中,并未明确支付物业管理费是可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业管理费已成为众多家庭的基本涉房消费支出之一,此次政策调整也是为满足职工需要,适度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据《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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