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民徐小姐向记者反映,每到月末年尾,不少同事都会跟她一样变成到处求人的“发票奴”。原来,到了年尾,一些企业要求员工用发票来换取年终奖金,这可愁坏了一些上班族。有些人甚至找发票贩子买假发票。' 税务部门提醒,企业向员工索要发票以少缴税款,以及买卖发票行为均属违法。
现象
上班族年底为发票忙
“我们公司这个规定真让人头疼。”这两天,市民徐小姐向记者抱怨称,自己上周接到通知,要准备2012年共计5000元的发票才能拿到全额的年终奖。
徐小姐说,她所在的公司是一家私企,“用发票来凑年终奖是件很头疼的事。平时就要注意收集,然后还要做出不同的表格将发票粘贴上去,再等待审批,总之十分麻烦。”
像徐小姐这般平时就留意的上
班族还好,更多的人并没有保留发票的习惯。记者昨在扬州的一些论坛上看到,诸如“有谁有自己不用的餐饮发票或零售食品发票,调剂下,需要数额较大……”这样的“求票帖”为数不少。
算账
收发票企业个人都省钱
那么,为什么一些企业热衷于让员工收集发票呢?
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饭店老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正常的纳税标准,给个人发5000元年终奖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 个税。但如果5000元全都用发票冲账,个人就可以不用缴纳个税。另外,公司也可在其中受益。企业将这5000元的发票计入成本,作为企业所得的扣除项目,企业还可以少缴5000元×25%=1250元企业所得税。
这位老板说,5000元的发票为员工和公司都省下了“真金白银”,这在很多企业看来是一种合理避税的“巧妙途径”。
发年终奖收发票违法
律师
记者了解到,年终对发票的“狂热需求”,甚至催热了网络与现实中的假发票交易。
对此,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律师石晓峰表示,合理避税是指在' 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来达到减少缴纳税款的经济行为,“而通过给员工报销发票的形式来发年终奖,肯定不属于合理避税。”
“无论是企业要求员工提供发票还是买卖发票,跟税法的相关规定都是不相符的。如果明明知道是假发票,还进行交易,更是违反了法律。”石晓峰表示,一旦被查出,企业和员工个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见习记者 陈高君 记者 王张庆
法规
链接
虚开发票严重需担刑责
记者拨打了12366税务服务热线,扬州地税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该工作人员表示,买卖发票是一种违法行为。若是涉及的金额大,情节重,可依法追查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