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每月考评系列按照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成绩从高到低,发布在芜湖市主流媒体上。末名的县、区给第一名县、区发"奖金"。”近日,记者从芜湖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汇报会上了解到,该市“数字化”、规范化的管理方式,让文明程度指数从过去的60多分,提高到现在的82.915分,成效显著。
文明创建动态化、细致化
在芜湖市文明办提供的文件汇编中记者看到,为进一步推动芜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12年该市出台《关于实行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动态化管理的通知》,芜湖市文明办主任窦德长说,芜湖市政府聘请了一家第三方测评机构,每月对各县、区开展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
测评内容细化到什么程度?一份芜湖市文明办的内部资料显示,今年2月份,芜湖市文明程度指数整体得分82.915分,其中实地考察59.141分,问卷调查23.774分。测评机构实地考察涉及8个窗口行业,随机抽查了1个火车站和2个长途客运站。 “2月27日9:10在凤凰美食街垃圾桶周边散落垃圾1处”、“2月27日9:30二街一处公厕异味难闻”……类似这样“较真”的测评记录足有70多页纸。
惩处机制不讲情面窦德长介绍,为了激励各县区文明创建积极性,每月的测评结果会在芜湖市主流媒体上公布。此外,这套测评体系内,还有科学的奖惩机制。
芜湖市四县、五区各为一个考评系列,每月考评按照市文明指数测评成绩从高到低,各取一个第一名和一个末名。末名的县、区奖给第一名县、区20万元,如果末名的县、区文明指数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上,即可不奖励第一名。获奖的县、区,奖金总额的60%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经费,40%用于奖励对文明创建有贡献的个人。
此外,连续3次排名末位的县、区,其政府主要负责人在芜湖主流媒体上向全市人民解释;连续4次末位的县、区,则由其党委主要负责人负责解释。 “测评结果不讲情面,起到的效果显而易见。现在,各个地区对文明创建工作越来越重视了”,窦德长说。 (韩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