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张媛)因发表文章中提到“优酷网站所有内容均为盗版”,搜狐网被判向优酷网公开赔礼道歉。前日,海淀法院审结此案。
文称“最大" 视频盗版网站”
“优酷网”的所属方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称,2009年9月15日,搜狐公司在中国大饭店召开记者招待会,攻击优酷网为“盗版基地”,并在搜狐网发文称“原告网站所有内容均为盗版,是中国最大的视频盗版网站”。
原告还诉称,被告公司董事长还曾称“优酷只用少量的正版内容,然后放在首页上标榜自己是正版;优酷是盗版网站根本就没有购买版权就任意播放”,造成极大负面影响。
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犯名誉权,并在媒体和自营网站公开赔礼道歉10天。
搜狐被判在首页发道歉声明
搜狐公司辩称,原告所称的文章系转载自其他网站,并非搜狐公司创作和发表,而董事长言论并非捏造、虚构事实,未超出公众评价和批评的合理界限,不属侵权。
法院审理认为,搜狐网站上刊载的文章,针对优酷网使用的“最大盗版网站”、“亿元索赔”词汇均缺乏相应的评判依据以及科学的数据支持,且“洗钱”一词亦属明显不当使用。搜狐公司虽主张该文系转载,但未履行审慎的审查义务,其全文刊载,势必对优酷网造成一定的社会评价降低的影响。最后,法院判决搜狐公司删除上述文章内容;搜狐公司在其网站首页上发布声明,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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