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设立PPP发展
基金,既能有效发挥专业
机构和社会
资本管理效率高、技术创新能力强的优势,又可以发挥财政资金的
杠杆放大作用,增强社会
资本投资信心。

资本合作(PPP)发展
基金参股子
基金征集公告" />
为加快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PPP)模式,促进我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
融资机制创新,助推更多PPP项目落地,根据国家和省相关制度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山东省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PPP)发展
基金(以下简称PPP发展
基金)参股子
基金管理
机构及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 PPP发展
基金设立目的
山东省目前已进入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供给方面资金需求很大,资金短缺问题十分突出。 通过设立PPP发展
基金,既能有效发挥专业
机构和社会
资本管理效率高、技术创新能力强的优势,又可以发挥财政资金的
杠杆放大作用,增强社会
资本投资信心,加快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PPP项目资金投入渠道,吸引更多的
金融和社会
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促进实现民生改善、发展动力增强等多重目标。
二、 PPP发展
基金发起及设立
基金规模:PPP发展
基金总规模800亿元,分3年募集到位。其中,政府引导
基金出资80亿元,
银行、保险、
信托、
证券、投资等其他出资人出资720亿元。根据投资进度,2015年首批
基金规模为200亿元,其中引导
基金出资20亿元。每支子
基金规模一般不低于30亿元。申请
机构既可申请2015年PPP发展
基金,也可提出2015-2017三年出资计划。对经考核被认定为管理水平高、投资业绩好的子
基金,PPP发展
基金下一年度可直接对其进行增资。
投资范围及领域:PPP发展
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山东省境内,不限定子
基金具体投资领域,但投资PPP项目的额度须不低于
基金规模的80%。凡是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已纳入省级PPP项目库的项目,均可纳入投资范围,包括能源、交通运输、物流设施、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已建成的基础设施或已有的公共服务项目,也可通过PPP模式进行改造。
运作模式:引导
基金作为母
基金,既可以参股方式支持设立
市场化运作的子
基金,由专业投资
机构对PPP项目以股权、债权或股权债权组合等方式进行投资;也可由山东省
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设立子
基金,对纳入省级推广或示范的重点PPP项目进行直接投资。
管理
机构:山东省
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是山东省政府确定的省级股权投资引导
基金管理
机构,负责管理政府引导
基金及组织发起设立PPP发展
基金,并对参股子
基金进行监管。
三、申请条件
在中国注册的股权投资管理
机构或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投资
机构)可以作为申请者,向山东省
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申请设立子
基金。多家投资
机构拟共同发起设立子
基金的,应推举一家
机构作为申请者。
四、申报方式和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具体申请材料等有关要求详见 《山东省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PPP)发展
基金申请指南》、《山东省PPP发展
基金设立运作实施方案》(请登录山东省
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网站" http://www.sdtz.net.cn下载)。今后PPP发展
基金相关政策规定、工作流程、工作动态等将陆续在公司网站上发布,敬请关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 亮 0531-82789682 13705312133
王哲滢 0531-82789682 15169019912
邮箱:sdstzgs@163.com
地址:济南市二环南路2169号山东投资大厦720室
邮编:250002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 1、山东省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PPP)发展
基金推介会公告
" 2、山东省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PPP)发展
基金申请指南
" 3、山东省PPP发展
基金设立运作实施方案
山东省
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