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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
金融公司扩容,万亿
市场背后仍有隐忧
2015-06-24 08:20 法治周末 蒲晓磊 1
摘要由于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国际社会普遍将消费
金融纳入审慎监管范畴,对从业
机构均进行了严格管理。当前互联网
金融企业从事消费
金融业务是处于无监管状态的,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监管
套利。

金融公司扩容,万亿
市场背后仍有隐忧" />
重庆百货6月15日晚间公告,日前公司收到中国银监会重庆监管局批复,由公司持股30%并作为第一大股东的重庆马上消费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开业,从事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预计开业时间在6月19日左右。
这也意味着,我国第10家消费
金融公司即将出现——而此时距离宣布消费
金融公司在全国扩容的消息仅仅过去5天。
6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放开
市场准入,将原在1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
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同时,将审批权下放到省级部门,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
资本、国内外
银行业
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
金融公司,成熟一家,批准一家。
在业内专家看来,消费
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将会极大地增强消费对
经济的拉动力。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
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消费
金融公司不仅会为人们的生活带来前述内容的改变,还会成为国内
经济增长的推动力量。中国人民大学财政
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同样指出,未来消费
金融公司将从
支撑需求、完善结构和推动升级三个方面提振中国消费。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起步不久的消费
金融公司而言,除了要提高自身“内力”来适应
市场,还需要借助外力才能走的更加顺利。
曾在
央行、银监会从事
金融监管工作16年,还曾加入私募并创建
融资担保公司的嵇少峰,现在是江苏金东小贷公司创始合伙人、董事总经理,在他看来,
金融的开放不能仅仅是产品与
市场的开放,更需要
金融顶层设计来创造民营
资本与官方
资本平等竞争的环境,否则会有可能使消费
金融公司成为民营
资本的又一鸡肋。
试点范围扩至全国
在我国,消费
金融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贷款的非
银行金融机构。
2009年,银监会公布《消费
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经国务院批准后,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各设立一家消费
金融公司进行试点,北银消费、中银消费、锦城消费和捷信消费成为首批4家消费
金融公司,并于2010年陆续开业。
4家公司在4年的时间里,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截至2014年三季度末,4家试点公司资产总计166.31亿元,是2010年的12倍;贷款余额162.51亿元,较2010年年底增长276倍;当年净
利润达3.3亿元,同比增长80.43%;资产
利润率3.18%,
资本利润率15.58%。
资料显示,除了最初设立的4家消费
金融公司以外,在此后的几年中又陆续成立了5家,分别是兴业消费
金融公司、海尔消费
金融公司、招联消费
金融公司、湖北消费
金融公司和苏宁消费
金融公司。而重庆马上消费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在开业之后,将会成为我国第10家消费
金融公司。
与消费
金融公司同时增长的还有试点城市的扩大。
2013年9月,银监会宣布扩大消费
金融公司试点城市范围,新增沈阳、南京等10个城市参与试点工作。此外,根据内地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合格的香港和澳门
金融机构可在广东(含深圳)试点设立消费
金融公司。扩大试点工作“一地一家”,加上2010年试点的4个城市,消费
金融公司试点城市达到16个。
今年6月1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将消费
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
重点服务中低收入人群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发展消费
金融,重点服务中低收入人群,有利于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
近年来,我国
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中,投资和出口增速明显放缓,在
经济下行压力之下,外需和投资面临着各自的瓶颈,而消费却日益发挥出其带动
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
数据显示,中国5月外贸同期下降了9.7%,前5个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1.4%,增速较1月至4月回落0.6个百分点。而5月的消费增速为10.1%,较4月增速略有回升。
会议同时表明,要“使消费
金融公司与商业
银行错位竞争、互补发展。更好发挥消费对
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商务部研究院消费
经济研究部主任赵萍指出,与商业
银行贷款对象服务于高收入群体不同,消费
金融公司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收入处于中下层的大众阶层。
在内容上,消费
金融是一种相对比较新型的消费信贷,其发放内容主要是汽车以外的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及教育、旅游等服务性大众消费,以往的商业
银行等信贷
机构发放的内容主要是房贷、车贷和信用卡透支实现的其他消费。
“从百姓立场看,消费
金融公司将可能带来更多选择和更好体验。目前,大多数
银行主要做金额较高的消费贷款,如房贷、车贷等。而消费
金融公司则专注于20万元以下的小额消费贷款,主要面向广大普通民众提供
金融服务。”董希淼指出。
赵萍表示,消费
金融公司在贷款方式上有着相对独立的
风控体系和信用评估系统,贷款流程比较简单,对于一些小额的贷款,可能只需要一个身份证号码和住址就可以发放,发放时间也很短,最短半个小时就能完成。“这使得中下层收入群体的贷款渠道更多,贷款流程也更加便利,有利于扩大大众消费、全民消费。”
万亿
市场背后仍有隐忧
重点服务中低收入人群的
策略背后,是我国消费结构的转型升级。
董希淼分析,目前,我国消费结构正从生存型消费向教育、旅游等发展型和品质型消费过渡,消费
金融市场巨大。
银监会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末,国内消费
金融行业资产总计224.23亿元,贷款余额208.80亿元,实现净
利润4.66亿元,累计为135万客户提供消费
金融服务。
而且,在“政策支持+需求拉动”的双重刺激下,未来消费
金融或将迎来爆发式增长。
艾瑞咨询公布的首份消费
金融报告预计,2014年至2017年中国消费信贷规模将维持20%以上的复合增长率,2017年整个
市场将超过27万亿元。如此巨大的
市场,势必将引发
机构抢滩。
实际上,在此之前,互联网大佬们已经积极布局消费
金融市场。例如支付宝推出的“花呗”、京东
金融推出的“白条”、苏宁消费
金融公司推出的个人消费贷款产品“任性付”,已在消费信贷领域打得“不可开交”。
“以后,去商家买一只Apple Watch,你可以选择刷工行的信用卡,用建行的快贷,打京东的白条,还能试试消费
金融公司的服务,感觉是不是有点好呢?”董希淼调侃道。
但这种抢滩万亿
市场的背后,也有一些隐忧。
嵇少峰认为,对广大互联网
金融企业来说,消费
金融公司的推广不见得只是好事。由于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国际社会普遍将消费
金融纳入审慎监管范畴,对从业
机构均进行了严格管理。当前互联网
金融企业从事消费
金融业务是处于无监管状态的,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监管
套利。
“随着消费
金融公司审批的放开,以前没有显现的矛盾有可能激化,大量体制内列入监管的消费
金融公司有可能会迫使监管部门出手规范不具备资质的互联网
金融企业,使之经营成本上升或直接退出消费
金融领域。”嵇少峰说。
嵇少峰认为,
金融的开放不能仅仅是产品与
市场的开放,更需要
金融顶层设计来创造民营
资本与官方
资本平等竞争的环境,否则会有可能使消费
金融公司成为民营
资本的又一鸡肋。
而在
财经评论员马红漫看来,在顶层设计以外,未来还需要进一步跟进的后续政策还有很多。诸如,通过减免部分税收、提供专项补贴、允许对呆账核销实行税前列支等举措提高消费
金融公司的抗
风险能力;又如,各部门联手夯实社会保障体制,加大财政对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社会基础设施的投入建设力度,减少居民预防性开支的留存数量,为消费潜力充分释放构建良好的环境。只有基础性工作落实到位,消费
金融公司的业务才可能在不断创新中发挥出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