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是证券市场监管大年,A股上市公司新闻不断。其中," 匹凸匹(" 600696," 股吧)、" 慧球科技(" 600556," 股吧)、鲜言,无疑是近几年中国证券市场上曝光率最高的人物和公司之一,经常名列热点榜,但很多时候,这些公司并非以正面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而是以弄虚作假、各种奇葩事件占据公众眼球。匹凸匹之前多次因虚假陈述被监管部门予以处罚,慧球科技曾提出引人关注的“1001项议案”,而鲜言继领到30多亿的巨额罚单之后,更是曝出于近日有人员被刑拘的负面新闻,涉嫌罪名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2017年5月19日晚, *ST匹凸和慧球科技均发布" 公告,“难兄难弟”各领多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 国华律师表示,因鲜言、匹凸匹、慧球科技等虚假陈述受损的投资者可提起诉讼,要求他们给予相应赔偿。
鲜言、匹凸匹、慧球科技多次虚假陈述 证监会予以顶格处罚
慧球科技领到证监会【2017】47、48、49、50号四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第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顾国平不晚于2014年12月29日成为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但2014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8日,慧球科技在多份公告中均披露慧球科技不存在实际控制人。顾国平作为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隐瞒其实际控制慧球科技的情况。
根据第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在2017年1月在“1001项议案”信息披露申请未获上交所批准的情况下,慧球科技将议案的临时公告通过域名为“www.600556.com.cn”的网站、" 东方财富(" 300059," 股吧)股吧对社会公开。
根据第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查明,鲜言在2016年7月18日至2017年1月10日为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但2016年7月21日至8月30日期间慧球科技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顾国平。慧球科技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第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查明,2016年4月26日至27日,鲜言安排其实际控制的上海躬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顾国平签订《经营权和股份转让协议书》等系列协议,慧球科技未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针对这些虚假陈述行为,证监会在每份决定书中均对慧球科技均作出了顶格处罚: 对慧球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鲜言、顾国平给予顶格处罚,对其他责任人也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匹凸匹则领到证监会【2017】51、52、53号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第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2015年4月,匹凸匹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鲜言在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讨论决策的情况下启动上市公司名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程序,后上市公司未立即召开董事会进行讨论、决策,也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根据第5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查明,2015年5月,匹凸匹发布的更名公告、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等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鲜言作为匹凸匹实际控制人,在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启动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变更程序,指使、组织匹凸匹发布系列公告误导投资者。
根据第5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2014年12月,因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失效使匹凸匹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出现较大变化,匹凸匹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鲜言作为匹凸匹实际控制人,未及时向匹凸匹告知实际控制人变更协议未能生效的信息。
针对这些虚假陈述行为,证监会在每份决定书中对匹凸匹和鲜言均作出了顶格罚款:对匹凸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鲜言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匹凸匹、慧球科技、鲜言等违法主体多次虚假陈述,甚至挑战监管权威,造成了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虽然受到了顶格处罚,但做为最大受害方——投资者,其损失却并未得到相应的赔偿,如欲挽回自身损失,唯有诉讼一徒。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等" 法律法规,投资者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相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投资者可要求虚假陈述行为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以及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印花税等。
针对慧球科技投资者,刘国华律师认为,根据一系列公告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材料,下列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1、在2014年12月1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买入慧球科技" 股票 ,并且在2016年1月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的投资者。
2、2016年7月18日至2017年1月10日期间买入慧球科技股票 ,并且在2017年1月1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的投资者。
3、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8月25日期间买入慧球科技股票 ,并且在2016年8月2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的投资者。
针对匹凸匹股票 (600696,曾简称多伦股份)投资者,刘国华律师认为,根据一系列公告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材料,下列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1、在2013年3月2日至2015年4月15日期间买入匹凸匹股票 (600696,曾简称多伦股份),并且在2015年4月15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股票 的投资者。该期间段此前已有胜诉判决先例,投资者莫错失获赔良机。
2、在2014年12月17日至2015年3月18日买入匹凸匹股票 (600696,曾简称多伦股份),并且在2015年3月18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股票 的投资者。
3、在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5月11日买入匹凸匹股票 ,并且在2015年5月11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股票 的投资者。
4、在2015年5月11日至2016年10月18日买入匹凸匹股票 ,并且在2016年10月18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股票 的投资者。
刘国华律师强调,符合上述买卖时间段的投资者,尚需有投资差额损失方可索赔。由于投资差额损失和账面损失往往不一致,而损失计算较为复杂,投资者可请专业律师代为计算。
“抱团取暖”平台免费征集投资者
为维护广大因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投资快报》“抱团取暖”公益平台再次开启,向曾经购买过匹凸匹股票 (600696,曾简称多伦股份)和慧球科技股票 并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征集诉讼委托,代理投资者索赔。
参与《投资快报》抱团维权行动的大致流程是:电话或邮件报名——收到律师短信或电话——准备前期材料——律师为您计算亏损金额——决定是否起诉——律师正式前往法院立案。
本着为广大中小投资者服务的办报宗旨,我们的征集活动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仅充当公益平台为股民服务,搭起投资者和专业维权律师之间的桥梁,同时让“抱团取暖”的优势充分发挥。
《投资快报》记者提醒广大投资者,需要准备的前期资料包括:1、身份证复印件;2、股东股票 对账单(从首次买入匹凸匹股票 (600696,曾简称多伦股份)和慧球科技股票 打印至今);4、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
(责任编辑:冉一方 HN058)和讯网今天刊登了《匹凸匹、慧球科技等领多份罚单 投资者可加入“抱团取暖”维权》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