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
在优化市场环境、完善政策环境等方面,以下重点值得关注:
1、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研究制定民营企业准入具体路径和办法,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2、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切实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
3、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 进一步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4、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发展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
5、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服务民营企业持续发展
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
《意见》要求,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形式开展基础电信运营业务,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开展发电配电售电业务。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油气勘探开发、炼化和销售领域,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储运和管道输送等基础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原油进口、成品油出口。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上述行业、领域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民营企业分行业、分领域、分业务市场准入具体路径和办法,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期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显示,将持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多渠道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等意见,及时发现并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选取部分地区以服务业为重点开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试点。
民企参与混改步伐加快。国资委表示,目前有三分之二的中央企业引进了各类社会资本,重要领域混改试点稳步推进。第四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初步名单已经确定,正在履行有关程序,超过100户重点领域的企业正在积极推进。
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
《意见》提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切实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实施好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税收优惠小微企业范围、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
2020年,减税降费仍有新期待。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日前在全国减轻企业负担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在跟踪评估的基础上,请财政部门统筹谋划明年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持。
进一步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意见》提出,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进一步提高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匹配度,支持发展以中小微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深化联合授信试点,鼓励银行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健全授信尽职免责机制,在内部绩效考核制度中落实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的监管政策。强化考核激励,合理增加信用贷款,鼓励银行提前主动对接企业续贷需求,进一步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金融机构基层组织和一线员工是首贷、续贷的关键一环。应进一步明确小微信贷业务职责边界并优化操作流程,建立起真正有效的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监管部门对小微企业贷款的追责和处罚,要慎之又慎。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基层组织和员工服务小微企业的顾虑和压力,变“拒贷”、“惧贷”为“愿贷”、“敢贷”。
发展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
《意见》提出,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为优质民营企业增信的新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中小民营企业风险补偿基金,研究推出民营企业增信示范项目。发展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以市场化方式增信支持民营企业融资。
根据证监会统计,2018年,交易所债券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2933亿元。其中,民营金融企业发行公司债券156亿元;非金融民营企业在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公司债券277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7亿元,占全国各类一年期以上民企债券发行额74%。截至2018年底,交易所市场民企公司债券余额1.21万亿元,约占全市场的65%。
证监会近日表示,将继续稳步发展债券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并积极发展纾困专项公司债券、信用保护工具和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等新型产品,支持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持续加强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
央行创设了“三支箭”政策组合,从债券、信贷、股权三个融资主渠道,支持民营企业拓宽融资途径,即第一支箭——信贷支持,第二支箭——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三支箭——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工具。
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
《意见》提出,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提高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效率。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服务民营企业持续发展。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降低可转债发行门槛。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资管产品和保险资金通过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方式积极参与民营企业纾困。鼓励通过债务重组等方式合力化解股票质押风险。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民营企业债转股。
证监会近日对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支持民营企业并购重组等多方面进行明确。证监会称,为缓解民营企业的融资压力,提高服务能力,证监会在首发及再融资审核中,通过主动管理、分类推进的方式,进一步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便利。下一步,将继续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进一步提高资本形成效率,助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力度,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挂牌新三板,发行普通股、优先股、债券进行融资,扩充资本,或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持续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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