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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山东|免房租、返保险费…山东多地出台意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_ 东方财富网

核心摘要:2月3日,山东省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2月4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强化金融支持、减轻税费负担、降低运营成本、加大稳岗力度等方面提出20条意见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济南17条、青岛18条、潍坊19条、东营15条、淄博12条、临沂10条……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通过梳理发现,2月4日以来,为支持中小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平稳健康发展,解决为控制疫情而推迟

2月3日,山东省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2月4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强化金融支持、减轻税费负担、降低运营成本、加大稳岗力度等方面提出20条意见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济南17条、青岛18条、潍坊19条、东营15条、淄博12条、临沂10条……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通过梳理发现,2月4日以来,为支持中小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平稳健康发展,解决为控制疫情而推迟复工企业面临的困难,山东已有包括济南、青岛、临沂、滨州等多个地市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帮助中小企业度过难关。

济南: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2个月房租免收、4个月房租减半

2月4日,济南市下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从加大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稳定职工队伍、强化要素保障、支持科技创新、优化提升服务六个方面,梳理出台17条政策措施,旨在帮助中小微企业共克时艰,推动广大中小微企业不断健康发展。其中包括: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2个月房租免收、4个月房租减半。鼓励疫情期间各类中小微企业发展载体减免承租企业租金等相关费用,根据其减免费用总额,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补助。

鼓励各银行机构采取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对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对各银行机构在济南市疫情防控期间的中小微企业贷款,一律纳入济南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项目库。符合贴息政策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按政策要求给予最高标准贴息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担保费率不超过0.8%,取消反担保要求。充分运用数字金融“一贷通”融资平台的“101”模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快、更便捷的融资渠道。用足用好政策性银行贷款。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行对接,落实应急专项贷款20亿元,年利率3.3%。

青岛:对不裁员的企业,可返还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青岛市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包括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完善政策执行等四大部分18条政策,青岛也是国内首个发布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恢复生产保经营稳发展的副省级城市。

其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的企业,返还标准提高到上年度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其可按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淄博: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减免企业承租经营用房房租

淄博市制定出台《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生产政策措施》,从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融资、依法给予社会保险费政策支持、减免企业承租经营用房房租、依法延期缴纳、减免税款、畅通企业物流运输“绿色通道”等等12个方面护航企业成长。其中包括:安排50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支持企业发展,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予以展期或续贷。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减免企业承租经营用房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2020年2-4月份房租免收。对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减免中小微企业租户疫情期间租金的,市、区县要给予适度财政补贴。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依法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泰安: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应急周转资金池,对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企业提供过桥资金

泰安市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渡难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涉及强化财政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生产、优化企业服务等五个方面,包含12条具体措施。其中包括:泰安市财政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应急周转资金池,对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企业的还贷、续贷提供过桥资金。申请过桥还贷资金支持的企业,应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由所在地财政部门向市财政申请过桥还贷支持,市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绿色支持通道”

同时,还有东营、潍坊、滨州、临沂等市,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平稳健康发展。其中,东营市下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从加大金融支持、加大稳岗力度、减轻税费负担、优化提升服务四个方面,出台15条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潍坊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意见》,在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加大企业扶持力度等方面出台19条政策措施,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积极扶持企业发展,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滨州市出台《关于共同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政策和疫情期间口罩等防护用品及生活物资供应的通告》,重点加大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支持。

临沂市制定《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十条措施》,在稳定中小企业信贷规模、减免中小企业税费、积极提供法律支持和支持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等方面,对受到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和参与防疫物资生产的中小企业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

(责任编辑:DF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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