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关于“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好各地疫情防控资金需要”的精神,经国务院批准,2月14日,财政部预拨2020年第二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80亿元,支持各地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其中对湖北省预拨35亿元。截至2月14日,各级财政已安排疫情防控补助资金901.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252.9亿元,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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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各级财政安排疫情防控支出805.5亿元
14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发布会上,财政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透露,疫情爆发后,截至2月13日各级财政的支出为805.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支出安排172.9亿元。
符金陵介绍,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的具体投向,一是拨付湖北省疫情防治资金10亿元,作为综合性的财力补助,由湖北省来统筹用于疫情防控的相关支出。二是拨付湖北省等各地疫情防控资金44亿元,用于患者医疗救治费用的补助,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防控设备、物资采购等方面。三是拨付湖北省中央基建投资补助资金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武汉雷神山、火神山两个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以及相关医院重症治疗病区建设。四是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基层防疫经费99.5亿元。此外,对于科研攻关(即疫苗研发)以及中央医药物资储备等经费也足额做了安排。
关于各地疫情防控经费支出情况,符金陵表示,目前各地实际支出410亿元,主要用于设备和防护物资采购,疫情防控人员补助和医疗救治费用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符金陵提到,2月12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好各地疫情防控资金的需要。各级财政部门将坚决地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地落实疫情防控经费的保障政策,中央财政近期将根据疫情防控任务和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各地进行防控工作。
符金陵表示,各地疫情防控经费是有保障的,不会因为经费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也不会因为经费问题影响疫情防控。(来源:中新经纬)
(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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