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证监对昌盛证券谴责并罚款350万元
消息 香港证监会5月10日发布通告称,昌盛证券因违反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存在聘用未获发牌的交收部职员执行受规管职能,以及内控不足未能有效地分隔各运作职能,导致交收部的一名职员从24个客户帐户钟挪用了客户资产价值约800万元,因此证监会决定对昌盛证券谴责并罚款350万元。
通告显示,证监会的纪律处分行动源于昌盛在2014年的一次主动汇报。汇报内容指该公司在一名客户因其交易帐户内的1,600股汇丰银行股份不知所踪而作出查询后,发现交收部的一名职员挪用了客户资产。
证监会调查发现,昌盛证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聘用和容许未获发牌的交收部职员就该公司的受规管活动业务执行受规管职能,例如引荐客户开立交易帐户并处理和接受来自客户的指令。
2.没有实施足够的内部监控措施以确保该公司能有效地分隔各运作职能,并且容许上述人员同时执行销售和交收职能,导致该名交收部职员有机会在四年期间挪用价值约800万元、涉及24个客户帐户的客户资产。有关事件一直没有被昌盛发现,直到有客户就其不知所踪的股份作出查询为止。
(责任编辑:姜宁宁 HF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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