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立国
男,汉族,1953年11月出生,河北玉田人,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月参加工作,东北工学院管理系管理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现任民政部部长。
1970.01――1974.05,辽宁省沈阳市建筑机械厂工人;
1974.05――1976.02,辽宁省沈阳市建材工业局团委干事;
1976.02――1977.01,辽宁省沈阳市康家山建材基地会战指挥部团委书记、政治处副主任;
1977.01――1977.12,辽宁省沈阳市康家山铁路管理段段长兼党支部书记;
1977.12――1979.05,辽宁省沈阳市康家山沙石矿党总支副书记、副矿长;
1979.05――1980.10,辽宁省沈阳市建材工业局团委副书记(其间:1980.03―1980.08在辽宁省沈阳机电学院干部进修班学习);
1980.10――1982.09,辽宁省沈阳市钢化玻璃厂党总支书记(其间:1981.09―1982.01在辽宁省委党校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2.09――1984.07,辽宁省沈阳市石棉制品厂党委副书记(其间:1983.03―1984.07在辽宁省委党校培训班学习);
1984.07――1985.03,辽宁省沈阳市石棉水泥制品厂党委书记(其间:1980.09―1984.09在辽宁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函授大专班学习);
1985.03――1985.06,辽宁省沈阳市建材工业局党委副书记;
1985.06――1990.01,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1985.08当选省青联副主席);
1990.01――1993.01,辽宁省盘锦市副市长(其间:1989.04―1991.02在辽宁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函授本科班学习;1989.03―1992.04在东北工学院管理系管理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3.01――1993.12,西藏自治区党委秘书长;
1993.12――1995.08,西藏自治区党委秘书长兼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1995.08――1999.01,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兼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1999.01――2001.09,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秘书长兼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2001.09――2003.01,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2003.01――2003.11,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书记;
2003.11――2005.12,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2005.12――2010.05,民政部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部长;
2010.05-,民政部党组书记、常务副部长。理事;
2010.06――,民政部部长;
2013.03――,民政部部长。
中共十七大代表,在中共十七大上当选中央纪委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