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透上海10月30日 - 中国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清算所")周四称,将於下周一(11月3日)正式推出人民币外汇交易中央对手清算业务,首批涵盖外汇即期、远期和掉期三个产品,25家清算会员参加,但目前暂不强制实施。
上清所副总经理李瑞勇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年底前还会扩大清算参与主体,和IRS(利率互换)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类似,引入综合清算会员和普通清算会员的分层设置,发展外汇代理清算业务,实现更广阔的覆盖。
"国际上,信用和利率的衍生业务实行强制中央对手清算的实践较多,但对外汇业务而言,是否强制实施中央对手清算还有争议,因此我们目前也是非强制的推广。"他说。
但他表示,会员外汇业务实行中央对手清算,相比目前的净额清算,在保证金比例和费用方面都更能节省成本,在风险资产权重方面,也能减轻资本占用。
据其介绍,外汇交易由於需要交换两个币种,存在较大的结算风险,国际上目前是通过CLS银行(持续联系结算银行)机制来解决,可以实现17种结算货币的钱钱兑付,消除外汇结算风险,但因诸多原因,人民币尚不在CLS银行可结算货币范围内。
而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推出后,外汇结算环节的风险,以及存续期间的风险,都可以得到解决,能有效降低外汇领域的系统性风险。
据介绍,本次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涵盖外汇即期,远期和掉期三个产品,集中即期的交易包括美元/人民币,欧元/人民币,日圆/人民币,英镑/人民币,港币/人民币和澳元/人民币六个货币对。
美元/人民币远期和掉期交易可清算期限范围,则由一个月大幅拓展至一年,清算参与者由八家扩大至20家。
上清所还计划扩大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的币种、产品和参与者范围,除了前述年底前拟引入分层的外汇代理清算业务外,还计划在2015年推出外汇期权等衍生产品的中央对手清算业务。
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规模已达7.5万亿美元,其中外汇衍生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外汇期权,总交易量为3.4万亿美元。(完)
(发稿 徐永;审校 张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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